close

《我知道誰殺了他》立體書封  

『內容簡介』

  花樣青春的貴族女校校園,卻出現了一具俊美男學生的屍體!

  看似純真的少女個個心懷鬼胎,是的,天底下沒有不說謊的女孩……


  女學生們往來穿梭在這所貴族女校中,青春正盛,一切都看似美好,只除了一件事:一年前,有個英俊迷人的鄰校男學生,在這裡被冷血地謀殺了!


  他死時身上除了一枚保險套,什麼也沒有。他來見誰?誰殺了他?一年過去了,謎底卻依舊石沉大海。直到有一天,在學校名為「神秘之地」的匿名布告欄上突然出現一張用剪字拼貼而成的紙條:我知道誰殺了他。


  一心力求表現的男警探史蒂芬和以難搞出名的重案組女警探康威合作,將他們的前途賭在這個張貼紙條的神秘女孩手上所握有的真相,然而少女們卻遠比他們所想的更難對付。


  八位可能張貼紙條的少女,分屬兩個彼此憎恨的小團體,一邊跋扈囂張,一邊特立獨行。兩邊皆認為是對方貼了這張紙條,甚至暗示對方可能就是兇手。每個人都有自己亟欲守護的事物,而為了它,少女們將會不惜一切代價……


  這是一個關於最純真情感的故事,只有在那樣的青春歲月,我們才能夠擁有如此純粹的信任與愛,那是在進入成人世界後就再也找不回來的東西。

但就如同書中少女們彼此隱瞞的秘密,這種純真注定會破碎,這是長大成人的憂傷,也是生命中不得不面對的暗影,而也許只有真實的死亡,才能夠宣洩失去它的哀痛與憤怒。

『心得』

  少女荷莉帶來一張卡片 — 從學校「神秘之地」佈告欄上帶出來的,為一年前在她們學校發生的命案帶來轉機。 

史帝芬探員帶著線索拜訪當年承辦探員康威,隨後兩人一起重拾舊路,回到中學,在一群女孩中周旋、刺探,試圖挖掘事件的真相……

 

  西方的推理文學很多都是以事件發生為分水嶺,從兩個主軸進行故事:被害人及兇手的故事,及偵探或警察的故事。

本書不只充分體現雙主軸的故事形態,並且將兩個主軸的故事打碎,交錯進行,使故事不像警方探案那樣枯燥乏味,只為了從各個關係人嫌疑人中口中撬出一點線索,或是在法醫室從屍體上挖出一個個秘密……

而是徐徐道來所有人的故事,角色的性格、動機,配合警方查出的線索,所有環節絲絲入扣,最終交織成真相。

 

  案件的發生很簡單,在沒有監視器的情形下,一名他校男學生被人敲破腦袋死在草叢中。俗話說:解鈴還須繫鈴人。案件發生於學生,解決也在於學生。

作者非常細膩的描寫青少年的生活及心理,他們叛逆但渴望認同。茱莉亞叛逆乖張,荷莉獨立成熟,賽琳娜夢幻恍惚,貝卡單純天真,四個人各有不同,卻默契十足。

她們看不慣為了迎合男生而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到處交男朋友,為了滿足一點虛榮心就和男生接吻上床 — 以證明自己不是沒人要的貨色。也不認同學校把她們變成行不露足笑不露齒的淑女,只能讚揚神的美好及守住自己的純潔。

 

  她們對抗的不是同儕,不是學校,而是整個社會。她們立誓證明的友情是如此的閃閃發光,變故卻是來得如此突然,將她們撞得措手不及,為了保護朋友不受傷害,她們各自展開屬於自己的捍衛行動,誰又能知道,捍衛的究竟是友情亦或是自己的存在意義?

史帝芬警探在整個事件中摸索,他也是如同每一個掙扎爬上來的人們一樣,即使學會面對險惡,學會圓滑處事,內心仍然是那麼青澀,似乎還在自己的世界裡沒有長大。 

最後他們找出真兇,那個為了守護友情而犯案的女孩 — 其中當然不只她,其他人也有各自的犧牲 — 然而她們卻都忽略了一件事,那也是史帝芬最後體悟的:友情從來不是沒有壞事發生,而是你能與朋友一起對抗危險,度過困境。

 

  真正讓友情變調的不是誰交了男朋友,誰沒有去聚會,誰沒有像連體嬰一樣跟大家行動等等,維持友情更不是非得無私奉獻分享,或者打開巨大的保護傘,杜絕所有可疑的異性……

而是當面臨危險時,你的身邊永遠有一個人在支持你,不是擋在你面前,把你關在一個小圈子裡。

 

  作者最後以四個人的故事結尾,時間已經從最早她們相遇到事件發生,到書本一開始:荷莉拿著線索卡片去找史帝芬。 

即使她那時知道,未來不再像過去那麼簡單,只是她們四個也早已不像過去那樣了,推理小說可以說是描寫人心的小說,本書即使不用犯罪心理學,不用專業偵訊技巧,仍然貼切而精闢的剖析了人物的心理,同時又使讀者反思自己。

故事中有段對話說,真實生活從來不像童話故事那樣,每句話每個動作都充滿伏筆及理由,人們大部分只是憑自己的直覺或喜好行動。

 

  但其實就像是那張卡片「我知道誰殺了他」,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個推論,一個兇手,他們依自己的判斷行動,才衍生出這麼大一個事件。 

人們做的事情的確是有其緣由的,只是往往並不是通向「正確的道路」上,不過故事中也說了:「我才不管其他人怎麼看,我只是因為我想這麼做才做的。」所以我們有各自的判斷,各自的犧牲,故事的最後也才有各自的結局。

於是這樣的一本書推薦給大家,看完之後或許又有一個新的想法,也不一定呢。

  

arrow
arrow

    sharllan199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